所謂感情,是指男女之間、親子之間和朋友之間的關係,亦即愛情、親情和友情。佛把眾生稱為「有情」,也就是說脫離以上三種情,就不是眾生。而且,學佛是由眾生來學的,是由凡夫開始的,任何人之間的接觸交往,都必須合情合理合法。如果佛的教化沒有感情的成分,則很難教化眾生。
至於佛教徒應如何處理感情問題呢?家庭是感情關係的基礎。家庭的基礎從倫理上說是親子之情,它的構成始於男女的夫婦關係,繼而從家庭成員擴展到家庭以外的親戚朋友,這些都是以感性的情為基點。
例如:父母對子女固然要愛護,但是溺愛,反而害了子女;男女之間應該相愛,可是婚外情或婚前複雜的感情生活,不僅會惹來家變的麻煩,也會給社會製造糾紛。如果能夠善於處理感情問題而過正當的感情生活,就是修行佛法的開始。因此,佛法,並非反對感情生活,而是要指導我們如何過合理合法的感情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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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要結婚?
結婚有倫理的原因、有經濟的原因、有生理的需要。若要維持一樁婚姻的美滿,最重要的是男女雙方互相尊重,彼此關懷,而不是互相爭執,彼此佔有。
傳統的婚姻有兩重意義,一是倫理的,二是經濟的。
就倫理言,人到成年之後,要對家族負責任。青年男女的結婚生子,也是為了對父母有所交代,所謂『交代』,就是『世代交替』。不僅在過去,既使在現代婚姻中,仍存在著這種傳宗接代的需求。就經濟言,對於過去農業社會的家庭,娶媳婦,即等於增加了一份生產力資源。從根本上來看,所謂『男大當婚女大當嫁』。婚後的身心也會比較平穩,就有意願把做為一個人的責任承擔起來。這是婚姻的基本動因。
在我們法鼓山推行的佛化婚禮及佛化家庭中,第一個強調的是要對配偶盡分盡責,而不是彼此佔有互爭權利;因為義務和權利是互為表裡的,當你盡義務的同時,也就是你在享受權利。其次,婚姻是男女雙方結合而互相影響。兩個人在一起的生活,是雙方共同擁有的。因為是兩個不同的人在一起,難免會發生衝突的現象,不要把這些事當成摩擦,應該彼此諒解。
夫妻兩人有其各自獨立的人格,要互相尊重,不要把對方當成自己的財產,或者當成自己的附屬品。應當彼此禮讓,不要互相爭權;應幫彼此照顧,不要互相計較,這樣的婚姻,才會美滿,才能彼此陪伴走完人的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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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徒必須要行佛化婚禮?
婚姻本身是責任和義務的肯定與承擔。結婚之後因為有了家室,同時因為孩子的誕生,才真正體會到父母的辛勞,而產生家庭的責任感。由此可知,婚姻是一個嚴肅的課題,是人生絕佳的歷練。結婚是兩個家族的結合,人際關係因之擴大而改變。面對人生的新境界,更應秉持慈悲的精神,來對待、照顧另一半的親人,公公婆婆及岳父岳母。同時也應以智慧來處理自己的公私事務,以理性來迎接兒女的出生,給予適當的教育。這是在婚姻過程中,應該學習負起的責任與義務。
立佛化家庭,首先須要建立婚姻的共識,那便是彼此關懷、彼此尊敬、彼此體諒、彼此禮讓、互相學習、共同成長。這才像是互為同修的菩薩,互為善友,互相提攜的佛化婚姻。
佛教其實並不強調佛化婚禮的重要性,凡是公開的婚姻,都會受到佛教的認可。
至於佛化婚禮,在佛化家庭的建設上說,是有必要的。至少,佛化婚禮的舉行,已經證明男女雙方都是三寶的弟子,他們所組成的家庭,也必是佛化的家庭。所謂佛化家庭,是指信奉三寶並且實踐佛法的家庭,至少那是一個修持五戒十善的家庭,一個和樂慈愛的家庭。
所以,凡是正信的佛教徒,應該舉行佛化婚禮,並且鼓勵親友們舉行佛化婚禮。
佛教徒可以跟異教徒通婚嗎?
佛教不像那些民族化或家族化的宗教,佛教沒有這種種族歧視或宗教歧視,對一個佛教徒而言,並不要求首先改變了對方的宗教信仰然後再行結婚。但是,一個正信而有修養的佛教徒,必定能在婚後的夫婦生活中,促成對方來改信佛教。
如果沒有把握感化對方,最好選擇同一信仰的配偶,如理組成佛化的家庭,否則,由於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導致婚姻的悲劇,那是很不幸的。
再說,組成佛教化的家庭,雖是佛教徒的應有的責任,萬一由於配偶的信仰不同而堅持他的不同信仰,一時之間又無法改變他的信仰,那末,宗教的容忍,應該能使互相尊重各自的信仰。
畢竟婚姻的主要條件,不應該是宗教的信仰,而是彼此之間的情投意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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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倫常怎是罪惡?
作為一個修行人,結婚之後有家庭生活,有夫妻關係,但觀念上應該是「我需要家庭,要一個丈夫﹝妻子﹞,那我應該要關懷丈夫﹝妻子﹞,若他需要我,那我應該滿足他。」──因為對於一個在家人來說,夫妻倫常不是罪惡,也不算是犯戒。
因為,男人在生理上比較衝動、比較強烈,太太應該諒解先生,也可以說是行菩薩道,如果連先生都放棄,連先生都不能度,那妳還能度誰?
如果修行者要求入深定,如果有性生活,就不容易做到,但是,並不妨礙智慧增長。禪門生活是要我們生活正常、作息有規律、不要糜爛,特別是男女之間更不能亂來,不允許縱慾,不以性慾為最大享受。
禪宗修行,並不是「求入定」,而是要即定即慧的無我智慧心,頭腦要很清楚,若能自我中心少一點,對人的關懷多一分,就算是修行。
禪門修行固然要有定的功夫,但不希望修行者老是住於定中;必須要有智慧,才能讓我們心理平衡、情緒不要波動。定慧兼修,才能得到真正大解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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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是冤家嗎?
民間信仰所謂的『夫妻是冤家』並不是佛教的觀念。而且這種觀念也不正確,因為他們把愛變成佔有。當一方佔有的心非常強,兩個人就會產生磨擦。磨擦之後,愛就變成恨,因恨而猜疑、嫉妒,然後互相地怨來怨去,結果變成怨偶。其實,只要有一方願意調整冤家、怨偶的觀念,就可以避免婚姻破裂。
彌補的方法是,既然愛他就要為對方奉獻,多一些付出、多一些關懷、多一些尊重,讓對方知道他有一個這麼好的配偶,那麼,他怎麼捨得和你離婚?即使對方有外遇,你也要原諒;縱然他實在不像話,你也不要得理不饒人。
經過努力之後,如果對方已經不可能回頭了,那就放棄。即使分開也不要說是冤家,要好聚好散。當自己已盡了最大努力而無法挽回時,便不再覺得是遺憾,對子女也可以交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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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婚外情說不?
婚外情對家庭的和諧及安定是個非常大的危機,對當事人來講,是心理上及人格上最大的污點。因為做一樁不該做的事,當時會有一種興奮感,一種享受刺激的快樂,但這是非常危險的快樂。特別是在年紀大了以後,也許別人已經原諒自己,可是自己會為年輕時的莽撞、衝動、不懂事而感到遺憾。當然也有些人希望永遠忘掉,再也不要去想它,但是,做過的事就是做過了,即使故意要忘掉,總是突然之間又在記憶中出現。
也有一種婚外情,是為了報復配偶的婚外情。然而做為一個佛教徒一定要包容別人,而且在包容的時候,問題就解決了。慈悲是要原諒別人一百次,乃至一千次,原諒人家是希望他能改過。
所以,碰到外遇這種事,當事人最好及時回頭,如果配偶尚未察覺也不要跟配偶說;如果是對方有了外遇,就要暗示他並且包容他、等他回頭,才是維繫美滿婚姻之道。
古人要求女人守貞節是為家庭和樂、安定,女人站在女性主義的立場,雖然覺得不太公平,而且吃一點虧,可是不會產生什麼大問題。然而現在女人的外遇和男人一樣,被認為是『不正常的正常現象』。甚至有人以為,男人有外遇,女人也有外遇,就變成是公平的、正常的,這好像已是值得同情、原諒的事了。
但是,今日的女人若跟男人比較,還是家裡更重要的主角。雖然女人在外面也一樣賺錢養家,對家庭的貢獻和男人相同;可是,在對於子女及家庭的情感上,她和男人並不相同。
所以,女人不要為了報復男人而找外遇。即使有人引誘妳,也應該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、家庭安全保障,為了兒女人格的正常發展,拒絕外遇。
由此可知,男人固然不該有外遇,女人則更不必為了爭取男女平等的理由,而主張可以有外遇了。站在佛教徒的立場,五戒中的不邪淫戒,是夫妻共守。因為邪淫不僅是家庭的問題,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,這種罪業是很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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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面對婚姻暴力?
發生婚姻暴力的原因,跟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可能有一點關係,從因果講,每一個人從過去很多世以來,在人與人之間都是有恩,也有怨的,沒有恩,沒有怨的話不容易在一起成為夫妻。
凡夫每個人都有煩惱,有煩惱就會折磨自己,折磨對方和家人,他們並沒有想到要折磨人,只是因為自己心理上有矛盾、或身體上有困擾,遇到適應上的問題就會對身邊的人發洩,或有意無意地傷害他們。做了夫妻,一邊互相報恩、還債,一方面又在互相傷害,舉債。所謂『欠』,就是彼此之間恩怨不清;認識清楚這道理以後,我們就應該朝「冤家宜解不宜結」的方向努力。
如果夫妻間,彼此覺得不合適,不能夠互相體諒,互相忍讓,互相尊敬,那麼就要反省,應該及時警惕,回頭是岸。既然做了夫妻,在日常生活中要從小的地方開始反省,不要為了雞毛蒜皮的事,老是彼此計較、爭吵,否則會愈演愈烈,最後就可能演變成暴力事件。
我們做為一個人,任何事情都應該三思而後行,不要盲闖,否則,一失足成千古恨。罵人是不應該的行為,打人、殺人更加不應該,那要負刑事責任的,要負因果責任的。
從佛教的因果觀來看,如果這一生我用暴力對付你,或者你用暴力對我,下一世還是會碰到一起,相互殘害、冤冤相報。婚姻暴力的根本原因,是三世因果的循環,唯有及時煞車,把心結打開,才能徹底防止夫妻間婚姻暴力事件的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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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徒可以離婚嗎?
由於離婚對男女雙方都是非常痛苦的經驗,對孩子也是非常大的傷害,所以不贊成離婚,而主張「勸合不勸離」。因為佛教主張婚姻的美滿及婚姻的責任,既然結為夫婦,應該相親相愛,互相尊敬,各守各個的本份,各盡各的責任,而男女的離婚,對於彼此的心理,都有不良的影響,尤其對於兒女的撫育,更要負起道德上的責任。
根據這一論點而言,佛教是反對離婚的。但是夫妻中如果有一方一心向外發展,忽視配偶的存在,兩人同床異夢,那彼此都非常痛苦。若硬是用宗教恐嚇或其他方法勉強他們不離婚,這也是殘忍的事,所以,佛經中也沒有說離婚是犯戒的行為。
萬一由於感情的衝突,趣味的不投,乃至是出於虐待等的重大理由,在忍無可忍的情形下,是可以離婚的,然而作決定前,必須做長遠的打算,雙方應先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做理性疏導、懇談,瞭解問題所在,或者可尋求協談機構,團體協助,試著體諒對方,共同為家庭和諧而努力,再心平氣和相處一段時間,看雙方關係是否有轉變。現代都市人離率高,與接觸面廣、社交活動多及心靈無法調適、缺乏溝通等因素有關,只要夫妻盡力去做,是可以挽救婚姻的。
在中國的古俗,男子喪妻可以再娶,稱為續絃,以為那是道德的,如果女子喪夫,唯有守寡終身才是值得表揚的美德,這種「貞操」的觀念,實在是由於輕女重男的習尚而來。佛經中的俗人出家時,必先捨其妻子,任妻自由,所以,失去丈夫的女子改嫁,在佛教是允許的,也是道德的。